从省群星奖评委获悉,由湖北文理学院代表襄樊市参赛的两首作品《鼓盆歌》与《苞茅酒》分别获得“楚天群星奖”金奖、银奖。
湖北省“楚天群星奖”决赛是2009年12月5日晚在十堰市东风俱乐部举行,三年一届的“群星奖”采取市、省、国家三级比赛,襄樊市参赛的三首作品中有两首作品是由湖北文理学院音乐学院选送的,目前,湖北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已进入参加国家级“群星奖”准备阶段。
《鼓盆歌》与《苞茅酒》是音乐学院师生通过长时间细致地创作、排练而精心打造的代表力作,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体现了音乐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