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和《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 10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2023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七类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确认师滔等19人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名单附后),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800元×80%=1440元)。
现将我院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拟核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3日至 9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0710-3590015。
附件:2023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名单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