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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 编辑:综合编辑 | 发布日期:2020-07-01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依法治院的工作,更好地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纪检委员、分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实施工作。

二、院务公开主要面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

(二)学科建设。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情况。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等。

(三)教学工作。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教学立项、成果申报情况。各种教学奖励的评选条件、推荐情况等。

(四)科研工作。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审批情况,纵横向科研经费数额。科研评奖条件、程序及科研获奖情况。

(五)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工作方案,引进人才的情况;公派出国(出国访问、参加学术活动、留学进修等)及国内进修的指标、选派条件、程序、结果及经费来源等情况。职称评聘的政策、过程及结果。岗位津贴的分配办法及发放情况;年度考核的标准、程序及结果;评优选先的条件、程序及结果等。

)财务管理。学院财务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各项重大财务开支计划;学校划拨经费以及各种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学院各种经济创收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等。

(七)学生工作。有关学生奖励、资助的相关规定及结果,各种先进评比条件、程序及结果,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党员发展的条件、程序及结果等。

(八)其他需要向学院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通过召开学院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进行院务公开。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形式通报相关院务信息。

(三)通过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等途径公开。

(四)建立院务公开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院的重大事项进行通报。

五、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院务公开监督电话。对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

六、学院办公室要做好院务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