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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音乐学院2015年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项目化管理办法
【 编辑: | 发布日期:2015-06-17 | 浏览次数: 】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2015年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到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工作当中,音乐学院拟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方法,在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教学与改革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四个方面,制定了院内项目经费资助政策,在充分听取各系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后,特制定《音乐学院2015年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项目化管理办法》,已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