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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编辑:综合编辑 | 发布日期:2019-05-28 | 浏览次数:

 

5月23日下午,音乐与舞蹈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副院长魏莉通报了近期教学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毕业生论文指导工作。院长常开起强调了教学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指出教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通报了5月16日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来院进行高质量对标调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随后,党委书记姜俊毅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姜俊毅的解读,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全面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改背景,明确了新《条例》“两个坚决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贯通、纪法衔接释放出“越往后越严”的强调信号等主要看点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依据是宪法,是公法,是处理公权力和公领域问题的法律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体现、确认和巩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监察立法目的、党的领导、指导思想和目标、监察工作原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监察法律责任它的通过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入了有法可依、全面实施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