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通讯员龚玲玲)5月27日上午,音乐与舞蹈学院在3号楼会议室开展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音乐与舞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学习讨论,学习活动由党委书记姜俊毅主持。
会上,姜俊毅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内容,并结合当前学院工作,对照分析修订前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方面为切入口进行详细深入的讲解。同时对《监察法》的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
姜俊毅在学习中指出,《条例》和《监察法》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监察法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撑;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根本保证;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实践依据。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修订。新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总结;新的条例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
姜俊毅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听党指挥,对党绝对忠诚。要增强学习意识,要重视学习、热爱学习、善于学习,通过学习检视自身的不足,不断增强工作本领;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双创”活动、同自己的本职工作、同研究解决当前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立规矩抓执行,身体力行做好表率作用,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与会干部结合自身的岗位工作情况分享了各自对学习《条例》、《监察法》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学院的中层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条例》和《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维护《条例》和《监察法》的权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要严守纪律,守住底线,要在师生中传播正能量,汇聚正能量,营造严谨治学、风清气正的良好学院干事创业氛围。
审稿人:姜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