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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

【 编辑: | 发布日期:2015-11-09 |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
 
各系、各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十八届五中全会站在历史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描绘了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体现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突出党纪特色”的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分为六类,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被放在了突出的位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坚持公私分明,坚持崇廉拒腐,坚持尚俭戒奢,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音乐学院党委已于11月9日在音乐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活动中进行了专题学习,院党委要求活动各系、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把全会精神和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每一名教职工,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为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习活动要紧密结合音乐学院实际,深刻领会会议和文件精神,突出重点,把握全局,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结合起来,用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围绕学院发展、人才培养、骨干院校建设工作,进一步谋划好学习和工作的思路、措施。努力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要全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院网、学院官方师生QQ群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解读、阐释全会和文件精神,及时报道全院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系、各支部组织开展学习情况要留存图文资料。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5 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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