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加强音乐与舞蹈学院课程教学档案建设,严格落实师范专业认证标准,现将本学期课程教学档案建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归档范围
本学期所有考试试卷类课程、考查随堂考类课程、技能类课程(声乐、钢琴、器乐)档案。
二、时间安排
2024年7月8日前,各位老师将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档案交各系主任,并签字确认。(责任人:由艳、任童、张啸)
2024年7月9日,督导组成员二审,有问题的档案相关教师到场整改。(责任人:张传国、陈绚、凌崎)
2024年7月10日,分管教学领导三审确认,各系部封存。
三、相关要求
教师以《湖北文理学院教师教学档案建档基本规范》为要求,结合课程教学检查标准,对照各类归档明细目录进行检查,并按时间节点完成,上交时在记录表相应的表格内打勾“√”,由系主任签字确认。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