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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选拔院长助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1

    关于推荐选拔院长助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提高学院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选拔名院长助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拔岗位

    院长助理。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高等教育工作规律,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思想解放、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学院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为人正派、忠诚老实,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协同合作精神。

    5弘扬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为民服务,群众公认。

    (二)任职资格

    1、从事专任教师岗位,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学院中层管理工作经历(含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或其他教学、 科研、艺术实践等业务机构负责人、学科专业、团队负责人等)。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三、推荐选拔方式及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人选个人报名, 填写院长助理岗位报名表。报名时间: 9 11日至 9 16 日, 9 16 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交学院办公室。

    2民主推荐。学院党委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无记名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学院全体教职工。时间:9月17日。

    3谈话调研。学院党委组织,调研推荐人选表现情况。通过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方式了解推荐人选情况。

    4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学院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和谈话调研情况按照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规定,确定人员名单。

    5公示。

    6正式任职,并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件:音乐与舞蹈学院院长助理岗位报名表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