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17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员聘任文件
各系、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聘任黄小敏、朱玉葵、张传国三位同志为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员,黄小敏同志任组长,聘期为2018年9月——2019年7月。
湖北文理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音乐与舞蹈学院学术委员会等四个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赖媛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