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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2019版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编辑:综合编辑 | 发布日期:2021-04-26 | 浏览次数:

 

一、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是音乐的再创作活动,通过乐器的演奏或人声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挥在内的多种艺术手段,将乐曲用具体可感的音响表现出来传达给听众,是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的中介,是音乐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指挥家、演奏家、歌唱家等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对乐曲做出不同的解释和表现,给听众以不同的影响和感受,从而体现出音乐的社会功能与作用。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练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高音乐表演水平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同时具有演艺策划、专业音乐教学与研究能力。主要面向音乐团体、文化机构、企事业宣传部门等相应岗位。能够在相应岗位从事音乐表演、策划、管理、教学及研究工作,适应社会音乐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需完成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等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无违纪违规等不准予毕业的约束性问题,且具备以下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扎实的音乐基本理论知识,为专业学习、学术研究、深造提升等奠定坚实基础。

2、掌握扎实的音乐表演理论知识和职业岗位技能,具备音乐表演实践和职业岗位实操的基本素养。

3、掌握音乐分析和音乐创编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够根据职业岗位要求进行音乐创新实践

4、掌握中外音乐通史(含民族民间音乐)及相关文化和艺术的通识知识,具有宽广的艺术视野。

(二)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听辨、感受与鉴赏能力。

2、声乐演唱专业方向:应系统掌握具有良好的“声、表、形”舞台表演的综合能力;钢琴演奏与器乐演奏专业方向:应系统掌握器乐(钢琴)演奏表演所必需的专业演奏技能;具有一定的音乐分析、鉴赏与艺术指导能力。

3、乐演唱专业方向:具有一定的声乐专业教学研究及文艺活动策划与组织的能力;钢琴演奏与器乐演奏专业方向:具有乐队组织与编排以及相关器乐专业教学研究及文艺活动策划与组织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音乐文化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身心素质,熟悉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3、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和鉴赏评论的人文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开拓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勇于创新精神。

4、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四)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声乐演唱方向与钢琴演奏方向毕业应修151学分,器乐演奏方向毕业应修152学分。

四、专业主干课程和学位课程

(一)专业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指挥;中国民族音乐概论;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

(二)学位课程:基本乐理(二);视唱练耳(四);基础和声(二);曲式与作品分析(二);形体训练(二);基础钢琴(四);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指挥(二);舞台表演;声乐演唱(六);钢琴演奏(六);器乐演奏(六)    

(三)特色课程:襄阳本土音乐;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与法规;舞台灯光与音响技术。